司法部正式签发《关于同意成立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的批复》,文号为“司发函 [2000] 093号”,明确表示同意成立“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的申请,指示“尽快向国家有关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成立登记”。
上一条:主办2000年中国国际经济法学术研讨会
下一条:主办1999年中国国际经济法学术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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