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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诚]出口信用保险合同理赔条款的效力与适用——以“伯尔尼协会”成员单位的商业实践…

作者:   时间:2022-05-08   点击数:

论文题目:出口信用保险合同理赔条款的效力与适用——以“伯尔尼协会”成员单位的商业实践为借鉴

作者:林诚

刊物名称:《国际经济法学刊》

刊物期别:2021年第1期

所属领域:学术述评/学术动态

内容简介:我国通行的出口信用保险合同理赔条款由纠纷先决条款和定损核赔条款构成,二者皆可能拖延理赔过程,实践中争议较大。裁判者应当全面适用《保险法》第17条、第19条和第30条,按照"订入控制—内容控制—不利解释"的进路,并参考"伯尔尼协会"成员单位的商业实践,对两则条款进行效力评价与规制。纠纷先决条款和定损核赔条款在整体上应认定为有效,但部分内容不具有合理性,亟待保险人修改。在适用前者的情形下,后者无需叠加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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