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益新,1957年12月出生于北京,湖南省郴县人。1984年12月毕业于厦门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法学硕士。现任厦门大学法学教授、国际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导师。
兼任教育部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福建省法学会副会长。主要从事国际经济法、税法和两岸经济法律制度比较等方面的教学和科研工作,1987年6月至1988年7月由国家司法部选派赴德国科隆BOS律师事务所学习国际律师业务,1993年至1994年9月由国家教育部公派作为美国富布莱特项目高级访问学者赴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从事研究工作,2002年2月至8月应邀赴英国加强大学法学院从事研究和讲学活动。
廖益新教授先后主持和参加过国家哲社基金项目“国际税法与中国涉外所得税法研究”、中华社科基金项目“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法律问题研究”等10余项省部级以上课题研究,主编撰写过《国际税法学》、《中国税法》、《海峡两岸法律制度比较---经济法》等专著6部,主编和参加撰写全国性高等法学教材7部,发表论文20余篇。有关教学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6项,本人入选为教育部首批人文社科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对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