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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国际经济法讲习班”

作者:   时间:1984-05-08   点击数:

由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武汉大学法律系、厦门大学法律系、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安徽大学法律系、中山大学法律系和江西大学法律系共同发起,在庐山举办了全国性的“国际经济法讲习班”。讲习班聘请周子亚、姚梅镇、陈安、高尔森、朱学山、江振良、盛愉、卢绳祖、董世忠、方之寅等国内知名国际经济法学者作专题讲座,全国53个单位90多名代表参加。5月27日,与会人员一致倡议成立“国际经济法研究会”,并通过了《国际经济法研究会章程》。经反复协商,选举产生了国际经济法研究会理事会。研究会聘请周子亚教授为顾问。姚梅镇教授当选为会长。李庆轩、夏焕瑶先生当选为副会长。陈安、董世忠、高尔森、盛愉教授为常务理事。王国良老师为总干事。研究会会址设于江西大学法律系。


(1984年“庐山国际经济法讲习班”结业留影)


本结业留影中,左第六人起依次为卢绳祖教授、高尔森教授、姚梅镇教授、江西大学法律系李书记、周子亚教授暨夫人、朱学山教授暨夫人、陈安教授。此帧留影由当年该讲习班青年学员张菊辉珍藏了25年,新近提供给本学会。谨此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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